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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看到花旗銀行提出要接收信用卡的業務,其實我覺得卡債在處理的態度上,應該如花旗一樣,從不同的面向來出發,目前卡債的類型應該分為:

一、能還也想還。

二、能還不想還。

三、不能還但想還。

四、不能還也不想還。

其中二四兩種應該以法律途徑來處理,或是誘導變成第一種,對於想還的客戶,銀行應主動降低利率,並告知若能持續良好還款,則可繼續降低利率,因為大多不能還,都是被利率綁死了,銀行的目標應該是打開呆帳優先,再來是還款的自由性調高,另外對於卡的審核應從嚴,這目前已經很徹底了,但是應該不要因咽廢食,一律從嚴,所以我說花旗的策略方向是正確的,但執行上應注意很多地方,這個卡的部分應該還是一塊大餅,只不過之前的方法錯了,不應用退出來收場結束,當大家都退出時,反而是進場的好時機呢!

我認為銀行可以如此,以低利率來換取能還款的卡奴,這屬於一種中長性的投資,如同薄利多銷的概念,卡也應分不同階層,應提供不同服務給不同的人。尤其在很多銀行被嚇怕的時候,更是切入的好點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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